声明人:李毳
由于自己缺乏正念,致使自己做出了玷污大法的事情。我在此严正声明,所有在强化洗脑及邪恶迫害时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同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8/47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