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风兰
99年7.20期间,派出所、街道叫我写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8/47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