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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峰 由于自己讲了几句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抓到看守所里非法关押18天,我没有做任何坏事,错事,更没有搞政治,就是本着强身健体,做好事、做好人的原则处事。人应该有言论的自由,人也有做好人的自由!那是2002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被政保科的队长及副队长带走,非法关押了18天,在此期间,我的家里为了救我共花去9000多元人民币!在此同时声明:自己由于在压力下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声明”等材料一律作废。坚定修炼,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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