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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爱芹

    自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都得到了非常大的好处。在2001年5月,县公安局在家把我带走,审讯后送进了看守所,关押了5个多月。家里丈夫、孩子们非常痛苦难过,再加上警察逼迫,使我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后才把我放回家。出来后,通过学法,感到自己做了一个很对不起师父、对不起自己的大错事,感到发自内心的痛苦,现在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一切、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都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精进,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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