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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小红 我在2000年11月初被非法拘留期间。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悟性差,对亲情的执著没有放下,为了早上班,被迫违心地写了“决心书”,我已认识到这是一种顺水推舟的邪悟,不是正神的行为,在此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语言统统作废。坚修大法不动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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