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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占民 2000年6月18日,我参加集体炼功,被抓后送到看守所。在那里管教人员让我写个“保证书”,我一想在这里也不能炼功、学法,就写了“保证书”,没有坚定信念。派出所给我接回又让我写一份“保证”,回单位又让写了一份“保证”。2002年单位又让写“保证”,当时也没有好好深思,没好好对照大法,后来学了老师的经文,加上同修的指点,自己深感大错。今后我一定要坚定实修,跟上正法进程,自己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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