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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雅琴 2003年4月1日街道的人和委主任到我家骚扰,要我写保证“不上访,不洪法”,否则给我上黑名单,我坚决不写,但是儿子和儿媳配合邪恶,在我不允许的情况下,儿子代写了“保证”。我坚信法,不承认旧势力安排,但从中也暴露自己还有情,被钻了空子,没有坚决制止,现声明别人代写的全部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3/483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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