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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鲁秀云 我于2001年1月6日去北京证实法。因心性太差,被劫持。1月11日被家人和单位保卫人员接回,单位领导逼我写“保证书”,如不写就拘留。为了亲情我写了“保证书”,我在文字上搞小聪明,后来在周刊里看到同修批评这一点,我才认识到,我非常后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要声明:所写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洪流。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483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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