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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惠文 我于2001年10月份,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我心里是那样的难受,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想想还是怕心和情太重,法学得不好,没有从法上去认识法,最后,还是不情愿的选择了自己最不应该做的事,我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我所做的一切玷污了大法的尊严,起到了破坏法的作用,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此我郑重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5/484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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