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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霞 从96年开始学法炼功,从7.20开始,当地派出所到我家收书,不让我学法炼功,2000年我去北京护法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星期警察对我打骂,拿铁棍压我腿,用凉水浇,被恶警押回家,当时我有怕心,在种种压力下,当地派出所又逼我写“保证书和悔过书”,如不写就判刑,我要到哪去都有人看着,没有人身自由。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5/484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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