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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淑珍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99年7.20以后,我走上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劳教。在教养院期间,在当时血压升高的情况下,院长让别人替我写了“保证书”放我回家。回家后我悟到,这是大法的威力,是师父的慈悲,自己感到对不起师父。我现在声明以前所说、所写和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在修炼大法的道路上走好正法的路,坚定修下去,按师父正法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为众生负责,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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