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雪梅 我是一名大法学员,99年7.20以后,派出所多次办洗脑班,强迫写“保证书”,否则就送进监狱,并且抽回口粮田、不让孩子上学。由于学法不深,在这种高压下,违心地写了“保证”,现在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在法轮大法修炼这条路上坚修到底,以法为师,按师父的正法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