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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有、陈淑萍

    我们是在2002年10月13日晚被恶警非法抓进看守所的。由于学法不深,被常人心所动,顺从了邪恶的安排,签了“保证”。这是大错特错,是修炼人的耻辱。虽然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未动,但是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做出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痛心疾首,今后我们俩要加倍弥补,紧跟正法进程。特此声明所签“保证”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9/4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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