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传艳
我以前写的“保证”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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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