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庞思媛 我第一次进京上访被抓后遭到毒打,押回本地后,在看守所被按手印、照相,现在我悟到这是不符合大法的,我声明全部作废。我第二次进京上访被抓后受尽折磨,押回本地看守所后,我绝食5天后被释放,回家后被骗到洗脑班,后强行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我被迫写“三书”,7个多月后被释放,我现在声明在那里所做、所写、所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揭露邪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4894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