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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霞 从96年得法修炼以来,知道法轮大法是千载难逢的宇宙正法。但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给邪恶有了可趁之机,所以从99年“7.20”江XX迫害以来,几次没有能把握好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给同修们带来了痛苦,给自己修炼的路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具体如下: 1.1999年“7.20”以后不长时间内,在公安局、派出所、单位写“保证”。 2.2001年3月因寄信,宣传法轮功和写横幅,被公安机关拘留达8个多月。在这期间又两次写了“认识”及笔录签字。 3. 在劳教所期间,在高压和身体承受不了折磨的情况下,又违心的写了“三书”,后在邪悟的影响下做了助纣为虐的事,做洗脑工作,举报同修。 4. 十六大召开前,又一次违心的写了“三书”。 屡次走错路,深深痛悔,觉得无颜面对师父,面对同修及众生。虽然多次犯错,但我修炼的心是不会改变的。现特此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与法轮大法不符的话全部作废。从根本上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真正为大法负责,为众生、为社会、为自己负责。坚定正念,精进实修,走好今后师父为我安排好的修炼之路,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6/49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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