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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佩英 我因学法不深,在99年10月左右,由于邪恶迫害,单位替我写了破坏大法的“保证”,我签了字(那时只认识不是我自己心里写的、说的),现在我认为那不对,那是对师父的不敬,特此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6/49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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