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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桂芬

    自从99年7.20法轮功遭到无端的镇压,我也因联名签字,去北京证实法而先后两次被拘留,并被非法罚款数千余元。在那之后的日子,我家又多次被恶警骚扰,抄家,所有与修炼有关的大法书籍、资料、甚至打坐用的坐垫,都被他们洗劫一空。最令我心痛的是,2000年4月的一天,有一恶警闯到我家,看到墙上挂着师父的法像,就要拿走。我挡在门前不让他拿,他就让我丈夫去拿,在遭到我丈夫的拒绝后,他说:“你只要一出这个门,我就把像片给烧了。”一听这话,我不但没有用正念破除邪恶,反而误用师父《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中“关于对师父在各地的照片如何处理”的讲法,反面理解来为自己的怕心找借口,消极地对待眼前所发生的事。这样,由于自己当时正念不强,存在怕心(刚从拘留所里出来,怕再惹来麻烦),在思想和行为上都顺从了邪恶的安排,在邪恶思想的驱使下,自己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恶警走后,我呆呆地坐在那儿,看着被烧的法像,我伤心地哭了起来,我痛悔不已。

    这件事情一直象阴影一样笼罩着我的身心,使我无法摆脱对师尊的愧疚,通过功友的鼓励,反复学法,我真正认识到了这件事情,对于一个修炼人来讲,不单单是一个污点,简直是在对大法的犯罪啊!是对师尊最大的不敬啊!是师父把我从地狱中捞起的,再把我洗净,摆平我曾经造下的许多罪业,并为我们承受无尽的苦难,还要把我们度成圆满,师尊对我们的慈悲是如此的洪大,而我却在修炼的道路上犯下如此大的罪,我对不起师尊。我会把愧疚变成正法动力,我一定要跟上正法进程,做好我应该做的一切。正法中,我不会再掉下去了,所以我在此严正声明:在1999年7.20以后,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做的一律作废。那不是我真正自己想要做的,真正的自我要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真正的自我要用正念、正行彻底清除邪恶的因素和势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7/49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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