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美琴 我于2000年底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大法,12月29日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时不慎被抓,并遭到恶警毒打。送进了邪恶的洗脑班,由于自己没把握好,在邪恶及家人的双重逼迫下,妥协了,在“保证书”上签了名。为挽回不良影响。现特此声明:我在洗脑班所讲、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7/492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