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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玉兰

    我于1999年12月21日因在天安门打横幅被劳教一年。在此期间,我在劳教所,因错误认识法轮大法而所说的、所写的保证书、揭批材料,及2000年12月23日以前在派出所所写的认识,声明一律做废。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决心按真、善、忍去修自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5/10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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