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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国乡 我因送传单,证实大法被发现而遭绑架,警察逼我儿子写“保证书”。由于执著亲情与怕心,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并取了我的掌指纹。事后使我万分痛悔,为没能把握自己而极为痛心,深感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今天特此严正声明:我所签字的“保证书”及掌指纹全部作废。为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后要加倍弥补,紧跟师尊的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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