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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佩凤 我于2002年7月8日被恶警非法抄家,并绑架到看守所,在提审记录上我按了手印,里面也写有诽谤大法的话,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配合了邪恶,所以我严正声明“提审记录”全部作废。今后我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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