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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为波

    我因为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后在村办公室,我的父亲和二哥,在公安人员和乡政府干部以及村干部对他们威逼和利诱以及恐吓下,他们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代写了什么“保证”,并交了5000元的罚款。因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那也是错误的,也是旧势力对我们的迫害,就这样默认了它的存在。

    2001年12月20日,在同修家看《明慧》材料,突然闯进了几个便衣抢去了大法资料,我再次被抓,在派出所里,因为我不配合它们就对我进行拷打,因有怕心,又没有站在法上看问题,动了常人之心,被邪恶钻了空子。没有把握好,在公安人员和我的谈话记录和拘留证上签了字,被非法拘留了7天,在释放我时,叫我签了一个字。当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直到学习了师父的新经文《在2003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才真正明白过去走过的一段错路,真是愧对师父,怎么配得上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呢?我一定加倍弥补过去所犯的错误,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不辜负师父的救度之恩,交一份合格答卷。不管以前在什么情况下写的“保证”和签的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0/49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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