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

    声明人:叶凤霞

    我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押回原藉,在我被拘留期间,由于执著心太重,违心地写了悔改书,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我现痛悔万分,特此严正声明,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以后我一定会牢记师父的教诲,加倍弥补我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5/772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