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涵
在拘留所、洗脑班自己尚能做到坚修大法,不为邪恶所动。从洗脑班出来后,方知亲属替自己写了“三不保证”。在此特声明代写的“三不保证”作废。在以后的修炼进程中,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严格要求自己,走好最后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8/49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