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俊芳、刘加秀、耿月香、国文慧、国文华、李金玉
在邪恶的压力下,在邪恶的“610”的威胁与欺骗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做一个合格的修炼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9/49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