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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莲 我于2000年5月出去炼功,后来被警察抓进公安局拘留所,不写保证不放人。因自己学法不深,被迫写了保证书,为此我一直后悔。现声明该保证书作废。我从今以后堂堂正正修炼,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5/10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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