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西陈英利
1999年12月12日前去北京证实大法,在牢里写了不炼功、不去北京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5/7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