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瑛 我98年有缘得法,2000年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送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在劳教所里邪悟。回来后,通过同修的帮助,反复学法。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四书”一律作废,重新回到正法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向师父道一声“弟子错了”!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