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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青

    我修炼法轮大法至今已有五年的时间,自政府取缔并定其为“X教”后,就觉得自己有着义不容辞的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真相的义务,便进京上访。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回来后错误地给原单位(现已被除名)、公安局写了不再去北京上访,不串联的保证。在此,本人郑重声明,凡本人给原单位、公安写的所有保证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4、5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6/10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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