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新淑
我于2002年10月被区“610”非法抄家抓捕,强行送至洗脑班,进行迫害,我严正声明:凡我在洗脑班被迫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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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