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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锡山

    我今年54岁, 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使我的思想境界提高了,我久治不愈的疾病消失了,我的人生观更明确了。97年春节腊月21当我给一起工作的同事修锁时,在公司办公楼发现一个钱包,里面是崭新的人民币:790.3元,随即就交给了失主,是公司的一位员工,自己没有要任何的报酬,当时因修炼大法,按着大法的要求,不求名、不求利,只是做一个好人。工作中任劳任怨,工作不计时间,劳动不计报酬,道路不平主动去修,地面不净主动去干,去实实在在的做个好人,无愧人生。在医疗方面给国家节约了1000多元医疗费,从没有因为身体不舒服而影响工作,就连年轻人不愿干的工作自己都去干了,这不就体现出李洪志老师及法轮大法的威德了吗?

    然而,江泽民一伙出于妒忌心,对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大打出手,栽赃陷害法轮功,污蔑李洪志老师,用谎言蒙蔽欺骗善良的百姓,给人类带来了重大的灾难,使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2002年4月30日,我家被非法抄家,由集团公安2处,公司保卫处,带领多人非法抄走双卡录音机一部,多功能电话一部,济南讲法一套,教功炼功带三套,以及相关大法资料和老师所有大法书籍,空白磁带数盘等等。

    我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一劳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强迫劳动,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强逼背监规,背不会不让睡觉,强迫写“保证书”,带去的衣服和送去的东西,稍微好点都被牢头占有。在狱中我给犯人讲真相使一些犯人明白了真相。我于5月30日被释放,给看守所交了300元所谓的生活费,给“610”交1000元所谓的保证金,自己经济上损失达5000元以上。现声明自己在看守所,所说、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定随师世间行,做好正法的神圣使命。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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