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景容
为大法负责、为自己的修炼负责,我声明在2001年1月期间,声明神智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