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秀兰
从劳教所回来后,街道“610”逼迫自己写了“不炼”的话。我非常后悔,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勇猛精进,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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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