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凌霞
由于对法认识不清,正念不足,在“条幅”上签了字,给大法抹了黑,我声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走好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