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高丰
我从劳教所出来以后,对自己在劳教所里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痛悔不已,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珍惜自己、坚定实修,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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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