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霞
由家人代签的“保证”作废。以前我所说的、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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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