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庄玉芬
无论在何时、何地,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认真学法,坚定实修,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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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