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锦英
从前在劳教所所写的“三书”全作废。今后坚定修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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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