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军
在拘留所的高压下,因学法不深,所写、所说、所想的背离大法的一律作废。从现在开始,紧跟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6/51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