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星星
2002年被邪恶抓去迫害,出来时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配合邪恶签字,现声明所有签字作废。今后坚决不配合邪恶,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