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芳
我在1999年7月22、23被抓,在恶警的强制下,写过两次“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