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美
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的胁迫下所说、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法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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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