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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振富 我九九年底得法,修炼以来,身体健康,家庭和睦。九九年七二0后邪恶迫害大法,因为我当时学法不深,没有悟到邪恶的用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邪恶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还交了一本大法书,严重地违背了师父及大法的威严,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看了师尊在《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我如梦初醒,特此声明以前所做、所写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切作废。在正法路上紧跟师尊,做好正法路上的三件事:学好法,讲真相,发正念。紧跟师尊,勇往直前。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2/52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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