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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国英 我于98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12月进京正法,被抓回非法关押进看守所,家属被迫交给派出所2000元钱“保证金”放我回家,2001年我向公安局索要“保证金”时被迫走向邪悟。现在我正式声明,以前向公安机关所写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重新走向修炼之路,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2/52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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