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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志军 我在省会洗脑班被情所累、被强化洗脑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包括写“四书”),以及99年7月20日以来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的言行(包括在乡政府高压下和在派出所、看守所迫害下所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无效。从此以后,真正走出人来,严格按照师父讲的以法为师,做到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决不能失去万古机缘,坚定走好正法修炼的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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