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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楠 我是97年得法的,2000年由于制作大法资料的事情被抓到当地派出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向当地派出所写了“保证以后不制作大法的材料”,还说出了一些大法弟子的名字。自己感到非常后悔。现严正声明,当时所写、所说一切作废。并且下定决心加倍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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