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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芝兰 由于我学法不深,怕的执著心未去,在公安局、派出所的高压下,违心地写了所谓的“保证”;说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我感到非常痛心。现特此声明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做到坚修大法心不动,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真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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