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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艳华 我在被邪恶迫害抄家时,很不情愿的在笔录上签了字,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管给邪恶签字或写什么都是对师不敬、对法不敬。深深的感到有愧于师、愧对于法。因此我要严正声明:所签过、所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回到正法修炼当中,跟上正法进程,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52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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