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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美兰 我1997年2月得法。1999年7.20开始不久,单位领导逼我写“保证书”,我当时不想写,就说了一句“我没时间到学校去,你们替我写吧”。结果领导替我写了,写的什么内容我也不知道。不管写的是什么我一概不承认,特此声明领导替我写的“保证书”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52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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